(八打灵再也24日讯)土团党英迪拉马哥打区国会议员拿督赛富丁建议在新古毛州议席补选后,召开一次国会特别会议,以商讨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委任及国会服务法令(PSA)。
他昨晚在净选盟举办的选举改革及《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修正案报告的推介礼上说,他提议在接下来在6月举行的国会会议之前,召开一次为期两天的国会特别会议,商讨委任选委会新主席及国会服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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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在新古毛州议席补选之后召开。”
他希望,国会可成立遴选选委会主席的固定委员会,在委员会内讨论及敲定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委任后,再由首相将候选人名字提呈给国家元首寻求御准。
他表示,现有的程序是由首相将候选人名字提呈给国家元首寻求御准,而他希望提呈候选人名字前,先在国会成立的委员会展开讨论。
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干尼预计会在今年5月退休,外界正在猜测谁会是接班人选。
指修订煽动法令不难
赛富丁说,修订1948年煽动法令是一个容易达成的目标,因有关修订草稿早已存在,基本工作也已进行。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任相时曾说过要修订煽动法令,希盟执政22个月时也没成功(修订煽动法令),之后慕尤丁及依斯迈沙比利掌管的政府也不成功。
“但我想,第十任首相应该能做到。”
他说,政府承诺会进行改革,民众尤其是大部分年轻人抱着极大期望,因此政府必须认真地进行改革。
赛富丁认为,政府也应修法将国州议员在竞选活动上的花费数额增加至少一倍。
现有法令规定,国会议席候选人不可以花逾20万令吉在竞选活动,州议席候选人则不可以超过10万令吉。
陈穆红:选委会自由公平是改革之重
国立大学大马及国际研究院(IKMAS)副教授陈穆红博士说,选举改革最重要的元素是确保选委会自由和公平地履行职责,并将其形容为选举改革之母。
她指出,希盟及国阵的竞选宣言中提及有意重新审查包括选委会在内的数个重要机构主席的委任过程,但至今尚未进行。
“现在可能来不及创建一个新的流程,但当下能做的是委任有威信且能被朝野双方接受的选委会新主席。”
她认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或可透过委任精悍的新主席,给予选选委会新的形象。
饶兆颖:无法监督在社媒宣传花费
另一方面,安盛专案召集人饶兆颖说,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候选人在选举期间的开销数额上限,但却无从得知候选人在社交媒体上宣传的花费。
“我们监督期间所面对问题是,无法监督(候选人)在社交媒体上的花费。”
她认为确保政党是以政策及理念竞争至关重要,否则政党会在身份课题上走向极端,使我国难以回到中庸之道。
她说,反对党会跳槽到政府,反观留在反对党的人士会走向更极端以争取选民的支持。
出席者包括净选盟主席莫哈末法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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