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高庭驳回一马公司(1MDB)及其3家子公司,要求将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一案,与该公司起诉纳吉及其他7造一案合并审理的申请。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也谕令该公司支付5000令吉堂费给里扎及他的两家公司,即红岩电影公司及红岩资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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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诉纳吉等7造案合并
一马公司申请将此案与该公司起诉纳吉及其他7造一案合并,交由法官亚坦慕斯达法审理。
代表一马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是拉宾德拉和林君芮(译音)。
里扎及其两家公司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法汉和吉娜维芙。
莫哈末法汉向媒体确认了此事,而案件将按照拉惹莫哈末莫扎努丁此前所择定的日期,即今年10月开审。
1MDB及其3家子公司在2021年5月7日入禀法庭,指控里扎及其2家公司在2011年及2012年从他们接获约2亿4800万美元资金已被挪用,答辩人把该笔资金用于个人及盟友的利益,包括用来制作电影及购买各式房地产。
诉里扎挪用资金拍电影购房产
起诉人要求法庭裁决里扎对挪用和不当使用资金负责,并要求退还被挪用的资金。
里扎及其2家公司在2021年10月25日提呈的答辩书,声称他们是向沙地阿拉伯王室或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借钱,以在美国制作数部电影,相关资金并非来自1MDB。
他宣称,不著名的制作人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所以才决定向个人或公司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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