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辩方的主张,即一马公司(1MDB)旗下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EL)在设于香港的安勤私人银行开设户头,并非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下达指示。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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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受辩方律师旺阿兹万的交叉盘问时供称,根据志期2012年5月2日的董事传阅决议,1MEL在上述银行开设户头是由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所签署的。
她同意旺阿兹万所指,即根据调查,开设上述银行户头的事务是由1MDB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以及1MDB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处理。
她也同意旺阿兹万的主张,即1MEL选择在安勤银行开设户头并不是纳吉所下达的指示。
第9名控方证人沙鲁尔此前供证时指出,在该公司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1MEL在2014年9月期间,分别将2亿2333万3000美元及4亿5798万4607美元汇至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简称Aabar),事后才意识到这是冒牌公司。
他说,1MDB和Aabar的联营计划是在首相办公室的指示下,以及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批准下完成的,他并不了解有关的联营项目。
他指出,他是在涉及Aabar和1MDB丑闻爆发后,才发现Aabar有真假公司,两者的差异是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称,多了“有限公司”(Limited)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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