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裁決,18年前謀殺一名印尼技工的兩名前警察,從死刑改判40年監禁。
由聯邦法院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允許兩名死囚阿利亞斯雅亞及賽夫阿茲蘭沙,通過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提出的檢討死刑刑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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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兩名聯邦法院法官是拿督諾丁哈山及拿督瓦澤爾阿南。
目前兩名死囚已經服刑了18年3個月,而他們各40年的監禁刑期會從2006年1月22日逮捕日算起。
聯邦法院較早前駁回主控官特拉麗娜副檢察司,以此案屬於最罕見罪行為由,所提出要維持死刑的申請。
她說,死者尤斯力扎(38歲)從被逮捕直至死亡,都遭到兩名被告完全控制。
她指出,死者於2006年1月13日晚上10至11時30分之間,以“被行刑方式”跪著,在頭上連開3槍殺死,犯法地點位於鵝嘜的一個空曠地。
兩名被告律師慕哈末法德里則呼籲法庭給予兩名當事人第二次機會,其中阿里亞斯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坐輪椅,賽夫阿茲蘭也曾多次進入加護病房。
他說,阿里亞斯自1976年加入警隊,賽夫阿茲蘭則是1982年,他們已經後悔自己的行為,並要求法庭憐憫,以便能與家人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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