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供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3年,为一马公司(1MDB)通过子公司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IL)发行总值30亿美元债券所签署的支持信,是经过内阁的一致同意。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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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旺阿兹万就志期2013年3月14日的支持信交叉盘问诺艾达。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所指,即根据她的调查,上述的支持信是纳吉在此案中所面对的滥权控状的主题。
她也同意旺阿兹万所指,即该支持信是为了支持30亿美元债券的发行。
她供称,在2013年3月14日,纳吉作为时任财政部长签署向1MDB提供的贷款支持信,以执行1MDB和Aabar公司之间的联营协议。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主张,即在未签署上述的支持信之前,在此事件上,纳吉已获得了内阁的一致同意。
她此前供称,纳吉在获得内阁一致同意之前,已备妥了一份备忘录,要求内阁考虑和同意让政府通过财政部,发出支持信,为1MDB提供财政援助。
“在2013年3月13日,由纳吉主持的内阁会议,同意政府通过财政部,发出支持1MDB发行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
称纳吉履职不涉个人利益
诺艾达今日进一步供称,纳吉在向内阁提呈上述备忘录时,只是履行了身为财政部长的职责。
她同意旺阿兹万的主张,即纳吉向内阁提呈上述备忘录时,并没涉及个人利益。
诺艾达此前供称,总的来说,当1MDB通过1MDB GIL发行30亿美元债券时,1MDB和Aabar之间的联营协议并没有成功执行,并且Aabar没有采取类似的行动来履行协议,即需在联营公司注入资金。
她表示,由于Aabar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该联营计划被认为是失败的,1MDB GIL持有30亿美元的投资资金,这笔钱没有达到1MDB董事会同意的联营投资目标。
第9名控方证人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此前指出,他是在涉及Aabar和1MDB丑闻爆发后,才发现Aabar有真假公司,两者的差异是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称,多了“有限公司”(Limited)字眼。
第26名控方证人财政部前副秘书长拿督茜蒂莎乌雅在2022年出庭时供称,1MDB GIL在2013年发行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借此筹集资金落实1MDB和Aabar的联营协议,此过程是迅速完成的,而这情况不寻常。
她也说,1MDB最终无法按照规定偿还债务,使到政府如今被迫根据当年发出的支持信,承担这项债务。
此案将于周四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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