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5日讯)一名采椰工人醉酒回家后,向母亲索钱不果而打伤母亲,并用巴冷刀恐吓姐姐,今日在麻坡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6个月。
印裔被告纳威德兰(36岁)面对两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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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他于3月17日下午2时,在位于新加望的一所住宅,动手打伤其66岁母亲的头部、胸部及手部,触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用巴冷刀指向其姐姐,触犯刑事法典第352(使用刑事武力)条文,罪成可判监禁最高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推事法汀达丽拉面前聆听控状后认罪,被判第一项控状监禁6个月,第二控状监禁3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同时执行,因此只须监禁6个月。
此案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被告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诺哈菲扎代表出庭辩护。
据悉,被告索钱不果将母亲打伤后,其在家的姐姐试图阻止被告,但遭他持刀走进房间警告。伤者事后被送进麻坡医院并报案,被告于当天下午4时45分遭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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