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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3pm 23/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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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通訊系統招標收賄35萬   韓沙前政秘被控

韓沙前政秘被控/不認罪6萬保外
佩戴口罩的賽益阿米爾(後)在保鏢的護送下,赴法庭面控。(林明輝攝)

(吉隆坡23日訊)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前政治秘書涉嫌在大馬皇家警察通訊系統(RMPnet)招標項目中收賄35萬令吉,他否認有罪,獲准6萬令吉保外。

賽益阿米爾慕扎基爾(42歲)今早在吉隆坡地庭面對2項收賄控狀時表示不認罪,要求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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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一和第二項控狀,他被控收取來自Nexuscorp Group私人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旺阿茲哈莫哈末尤索夫的10萬令吉和25萬令吉現金賄款作為報酬,以協助該公司獲得大馬皇家警察通訊系統的基礎設施設備、服務器、軟件和無線電用戶的維護服務和備件供應的招標,有關項目涉值3億8111萬2042令吉44仙。

他被指分別於2020年12月4日下午4時左右以及12月16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在吉隆坡Solaris Dutamas的Tanah Aku基金會辦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於賄款的5倍或者1萬令吉罰款,視何者為高。

林偉強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10萬令吉保外,附加保釋條件是呈交護照予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審結為止,以及禁止騷擾證人,尤其是旺阿茲哈莫哈末尤索夫。

“在本案中,被告不僅今天面對2項控狀,明天也將在沙亞南法庭面對另一項控狀,其潛逃風險仍存在,因為被告面對的控狀是一項嚴重的罪行。”

被告代表律師末尤諾斯沙里夫則以其當事人沒有棄保潛逃風險為由,懇求法庭減低保釋金至4萬令吉。

案件7月12日過堂

他說,其當事人自被傳召以來,全面配合反貪會的調查,同時其資產已被反貪會充公 ,因此沒有任何潛逃理由。

“即使通過電話通知,我的當事人也遵循查案官的指示配合調查, 包括今早來到法庭面控,這些事實支持他不是一個棄保潛逃風險的人。”

法官阿祖拉批准被告以6萬令吉保外候審,附加保釋條件按副檢察司所建議,同時諭令被告每月前往吉隆坡反貪會報到,直至案件審結為止;案件擇定7月1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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