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盟:组织劳工10反工会行为 建议严惩 判监雇主


(吉隆坡21日讯)劳动法改革联盟(LLRC)发布的《马来西亚工会的挑战:关于结社自由和工会权利侵犯的报告》指出,马来西亚工会组织劳工时面临的10大反工会行为,其中包括延迟工会认可程序、雇主主导的恐吓、推动“黄色工会”以阻碍真正的工会、错误地将劳工分类以排除他们的工会会员资格。
报告还强调了员工所面临的脆弱性,他们常因参与工会活动而受到驱逐、解雇和其他形式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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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障碍还包括滥用司法审查以拖慢组织工会谈判的过程、雇佣反工会顾问以及雇主在秘密投票中进行贿赂。
此外,内部挑战如对工人访问的限制、有限的财务资源以及基础设施不足(例如马来西亚东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连接)也进一步加剧了组织劳工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系统性问题,劳盟向政府提出了全面的政策改革建议,其中包括更严格地执行劳工法以惩罚反工会行为,甚至对雇主判处监禁,简化工会认可程序以防止雇主拖延、取消阻碍工会会员资格的过时管理和行业分类。
促政府保护移工人权利
劳盟也敦促政府保护移工人权利,防止雇主主导的法律骚扰,并制定《国家工会发展行动计划》,以促进工会会员增长,从而增强集体议价的力量,并改善劳工福利。
此外,劳盟也在报告中强调了改革秘密投票过程的紧迫性,以确保公平和透明的程序,使工会能有效地代表劳工与资方进行集体协议的谈判。劳盟建议投票过程应继续进行,直到达到《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规定的50%的劳工投票要求。
同时,投票箱应迁至雇主控制范围之外的中立地点,并授予工会平等访问工作场所的权利,为工人举办简报会,保护劳工免受恐吓,并为工会创造一个更公平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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