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维持囚1天罚1.2万裁决 前法官陈情被驳回


(布城23日讯)在上诉庭审讯中,一名前地庭法官陈情时要求维持沙亚南高庭对其的裁决,也就是监禁1天和罚款1万2000令吉,这项陈情被总检察署驳回。
地庭此前裁决,现年50岁的阿兹米尔因涉及收取5000令吉贿款而被判处6个月监禁和2万5000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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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副检察司法拉在庭上指出,总检察署已考虑阿兹米尔的陈情并已驳回。
检方原寻求维持地庭最初的判决。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哈欣、拿督莫哈末再尼及拿督旺阿末组成的三司原定于今日聆审,但鉴于阿兹米尔不适,而展延审讯。
阿兹米尔代表律师依沙克指出,阿兹米尔在前往法庭途中感到晕眩,并因血压极高而接受治疗。他随后向庭上要求重新安排听审日期。
上诉庭随后定于4月25日聆审此案。
身为地庭法官的阿兹米尔因在法庭程序中接受5000令吉贿款,于2022年10月19日被沙亚南高庭宣判坐牢6个月及罚款2万5000令吉。
阿兹米尔审理的刑事案共有6名被告,即陈日松、叶秋达、陈思洒、彭贵福、叶小明及陈志强(人名皆译音),6人触犯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第9(1)条文;而他判处6人罚款。
阿兹米尔被控触犯刑事法典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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