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辇23日讯) 峇眼色海一名小学生疑被老师打伤事件,吉辇警方在接获学生母亲第2次报案后,援引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
吉辇警区主任祖纳警监今日傍晚发文告指出,学生母亲(40岁)于1月10日向警方报案,指孩子在学校被一名老师(30岁)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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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纳说,但母亲于隔天就到警局销案表示不追究此事件。
最近,该名母亲再次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调查此案。祖纳说,警方已把调查报告提呈予副检察司。
祖纳是针对今日网络媒体报道一名学生疑被老师打伤一事,而做出解释。
一名11岁游泳运动员的母亲控诉,儿子遭一名教师殴打头部和掌掴后出现耳蜗震荡(cochlear concussion),事发逾一个月,儿子仍经常头痛和流鼻血,尚不知何时才能痊愈,在游泳项目的光明前途也毁于一旦。
来自霹雳吉辇峇眼色海的莎米娜昨日凌晨在脸书贴文申诉道:“作为父母,我们感到失望、伤心和愤怒。因为今天我的小儿子,被迫放弃参加马来西亚运动会(SUKMA)和东南亚运动会的游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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