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阅监控器发现女子不在场 狮城女报假案罚1千



(新山28日讯)新加坡一名女子拍片声称险遭绑架,后又改口说遭遇迷魂党,可是警方调阅事发现场监控器画面等证据后,发现女子不在现场,因此以报假案罪名提控她。
45岁的被告何阿米拉莱拉(Amyra Laila Ho)于1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她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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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推事希达雅杜苏海达判处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3个星期。被告最终缴清罚款,她没有委任律师出庭抗辩,主控官是诺法蒂拉副检查司。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22日凌晨1时零2分,在新山拉庆警局向警员提供虚假资料,触犯刑事法典182(报假案)条文。
据了解,被告是一名华裔穆斯林,并是一名网红。
被告今早8时30分左右来到新山法庭,她身穿白色长袖上衣和牛仔裙,坐在推事庭外的椅子等待。
查案官赛益夫过后与她简短交谈后,她便步入推事庭等待开庭。
调阅监控发现女子不在场
另一方面,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日前发文告表示,新山南区警方于本月22日接获投报,指一名新加坡女子在新山一家商场险遭绑架,因此展开调查。
他说,警方根据监控器画面和其他证据,发现受害人没有在场。
他说:“警方过后将调查报告呈交州法律顾问,并接到提控的指示。”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182(报假案)条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至6个月,或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方兼施。”
古玛示,45岁的被告称于本月10日中午1时左右,在新山一家商场时,有一对男女靠近她,并表示农历新年近了,有意卖茶叶给她。
他说,被告指该对男女强迫她闻了茶后便感到头昏,接著更昏昏迷迷。
古玛说,女子称险被绑架的视频已在数个社媒平台流传,并有网民相信有关绑架案件真实发生,同时给予负面的评论,更有网红以此课题发表评论,并指这对到柔佛州旅游的游客的安全构成威胁。
他表示,柔佛州警方保证,柔佛州的治安和公共秩序受到控制,柔佛州警方也承诺会监控州内各种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态,同时会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蓄意制造谣言或操纵事实,尤其涉及治安课题,以引发民愤的任何一方。
他也吁请民众切勿轻信社媒上未经实的资讯。
他同时呼吁民众一旦发现地方上出现犯罪活动,可拨打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警方行动室(07-221 2999)。
称事件存在误解
被告日前透过柔佛州土团党非巫裔臂膀组织公共投诉局主任林道祥,以及委员李世畅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事件存在误解。
她自称受英文教育,因此遭遇迷魂党企图将她拉上车的事件后,她为了提醒民众,在“清醒”后决定像往常分享生活点滴那样,透过视频警惕其他人。
她指自己用词不对,把“绑架”挂在口中,加上媒体介入炒热课题,导致她后来遭警方叫去问话,经历身心灵的疲惫。
她称事发在本月10日下午1时左右,当时她准备到新山一家商场办年货,期间在商场外被2名华裔男女拦路推销产品,她拗不过对方纠缠,闻了对方递上的产品,结果整个人突然昏昏迷迷。
她指自己依稀记得男子企图将她推上一辆车,至于一旁的女子,则拿了她内有3把钥匙及400令吉的手提袋。
在争执间,她不小心伤了头,当时似乎有人将她扶上车载往诊所,但她记得自己抗拒看诊,坐了一辆德士就奔回新山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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