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可敏:水灾热点是否列禁建区 各州政府可自行决定


(吉隆坡6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各州政府可自行决定是否将管辖范围内的某个地点颁布为水灾热点区。
他昨日以国会书面回答马华丹绒比艾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黄日升的提问时说,根据联邦宪法第74条文,所有土地事务管理属于各州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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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州政府有权限决定是否将水灾高风险区列为禁建区。
“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可以根据土地的拥有权状况发布公告,例如土地属于州政府、联邦政府或是私人拥有。”
他表示,州政府在颁布水灾热点区之前必须考虑多个因素,例如政策和法律影响。
他说,如果土地是私人所拥有,州政府必须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这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他指出,未来地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开发计划和其影响也是考虑因素之一。
地方政府只能侦测鉴别
倪可敏说,如果一个地区在连续3年内遭受超过3次洪水袭击,州政府可以将其视为水灾热点区。
“至于地方政府不能对水灾热点区进行颁布,只能侦测和鉴别。”
他指出,房地部通过地方政府局提升现有的灌溉和排水系统,并在被鉴定的水灾热点区中进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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