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南15日综合电)近日,中国沂南县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工会发布通知,要求28至58岁的单身员工在今年9月30日内限期成家立业,否则个人需要检讨并离职,该消息引发关注。
据中新网报道,2月14日上午,沂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均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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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海报新闻》报道,沂南县人社局表示该企业被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撤销并废止了通知提出的规定。
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公司本意是帮助和督促大龄未婚职工,拿出一定时间和精力为自身的人生大事去努力,倡议激励尽快成家立业,但方式方法简单,将倡议事项搞成了硬性制度规定。
针对该事件,13日沂南县人社局约谈了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指出相关通知已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因此立即予以叫停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随后,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表示,现已叫停这个通知、撤销废止通知所提规定。同时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4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咨询临沂市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并没有“不结婚就离职”这种规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公司发布的公告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该通知内容不能作为开除员工的依据。企业解雇员工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而“未在规定时间内结婚”显然不在其中。公司如果利用该理由违法辞退员工,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补偿。
付建表示,员工的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和私人生活范畴,企业不应过度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公司强制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结婚,明显侵犯了员工的婚姻自主权。
据《法治日报》此前调查,不少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都存在一定程度干涉员工私生活的问题。在一些管理者看来,这是企业的管理制度,甚至是企业文化,有利于工作开展和企业发展;在不少被管理者看来,这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私生活,侵犯合法权益。
受访专家认为,类似现象时有发生,背后反映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管理权限边界不清。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看来,用人单位过度管理劳动者是劳动法在实施过程中的痛点,既说明用人单位管理范围和员工私人事务之间边界模糊,也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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