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遭强压“哄睡”窒息亡 僵硬3小时没人理



(台北1日讯)新北市一名9个月大的女婴,被送到私立托婴中心11天就出事,托育员在女婴头部盖棉被“哄睡”,最后因长时间强行压制导致窒息身亡;期间,另两名托育员见状后却未加以阻止,甚至见女婴趴地无反应时也未理会,震惊社会。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事后,涉案的3名托育员及有关的托婴中心负责人皆被控上法庭,4人因过失致死罪,分别被判处监禁5个月至3年不等刑期。另外,法官也判决4人需赔偿女婴父亲台币200万元,但他们仍可作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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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女婴“庭庭”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时53分,在托婴中心由胡姓托育员负责照顾。为让庭庭入睡,胡女用棉被盖住其头部,让她趴睡,侧躺在自己的身旁。胡女还用手压住女婴的颈部,甚至用腿固定女婴的下半身,长达18分钟。
期间,女婴不断挥舞手脚、试图用脚撑起身体抵抗,但胡女强行将她的手脚拉回棉被,限制其行动。
另一名刘姓托育员见状后却未上前阻止,胡女随后起身去照顾其他婴孩,对庭庭置之不理。
下午3时49分午休结束,其他幼儿都已醒来,但庭庭仍趴在地上、被棉被覆盖,期间甚至有幼儿从庭庭身上来回爬过,但庭庭仍毫无反应,直到有另一名幼儿拉开庭庭的棉被后,托育员才发现庭庭的后脑勺头发全湿、腿部发紫,但托育员仍对庭庭置之不理。
直到下午4时8分,胡、刘开始收拾室内睡垫时,却仍让庭庭趴在原地,另名林姓男托育员随后进入教室,也未理会庭庭。
胡女甚至拿出吸尘器,在庭庭身旁吸地板,还用脚趾夹起庭庭身下的睡垫,反折盖在庭庭的头部和身躯,并将脚踩在庭庭的小腿上。直到下午4时52分,刘女将庭庭翻正,发现庭庭脸色发紫、四肢僵硬,才紧急通知胡、林两名托育员。
然而,3人并未马上帮庭庭急救,仅等待其他工作人员前来进行心肺复苏(CPR),导致庭庭最终不治,于当晚6时宣告死亡,让庭庭的父母伤心欲绝。
法官认为,胡女使用不当方式哄睡,也未随时查看睡眠状况,导致庭庭因通气不良、二氧化碳浓度升高,最终呼吸性酸中毒死亡,胡女行为疏失严重,判处3年有期徒刑。
至于刘女、林男,法官表示,他们未尽保护责任,未提醒胡女不能用棉被覆盖婴儿头部、避免趴睡,亦构成过失致死罪,分别判刑8个月、6个月。
另外,托婴中心林姓负责人则判刑5个月。
女婴父亲认为,林姓负责人家族经营多家托婴中心,资产丰厚,而3名托育员收入稳定,因此向4人索偿台币1488万余元。
最后,法官考量4人名下财产,判处共同赔偿台币200万元,但案件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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