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准时发布年报 交易所公开谴责安诺


(吉隆坡10日讯)因未准时发布公司年报,大马股票交易所今日公开谴责安诺公司(ANNUM,5082,主板工业产品服务组)和5名董事,同时,每人罚款3万1000令吉。
5董事各罚3.1万
交易所今日发表文告,由于安诺公司无法在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涵盖经审计财报的《2023年年报》,迟至2024年5月8日才公布相关年报,抵触了上市条例第16.13(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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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罚款的5名董事,分别独立非执行主席蔡全塘(已于2023年9月18日辞职)(人名皆音译)、执行董事黄耀劲(已于2023年7月6日辞职)、林云燕、拿督巴哈伦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振明。
交易所还要求安诺公司确保林云燕、巴哈伦、徐振明及公司的相关人员,出席有关财报的培训计划。
同时,董事部必须检讨和评估公司的财务和会计资源,确保充足、全面并有效执行相关的政策与程序。
由于安诺公司要求审计师辞职,导致未能在2023年10月31日截至日期或之前,发布年报。交易所严正待该项违规行为,因为及时提交财报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将确保股市交易有序和公平,并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定。还提醒安诺公司及其董事部,有责任维持适当的企业责任标准,并对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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