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前助理控藏械毒品案| 警官:尤索夫路边被要求开车门 黑色包藏仿真枪大麻砖



(吉隆坡9日讯)证人今日在高庭的审讯中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在警方于满家乐路边进行突击检查时,无法打开其所驾驶的日产Teana汽车的驾驶座车门,随后警方在车内发现一个黑色包包,内含两把仿真枪和一块大麻砖。
吉隆坡警察总部刑事调查局重案组(D9)警官旺莫哈末表示,被告尤索夫只能通过钥匙手动开启前乘客座的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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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25分,我作为此次行动的负责人,在他走向车辆时将他截停,并要求他打开车门。而被告多次按遥控器开门未果。
“我随后指示其他警员尝试打开其他车门,同时被告继续按遥控器,但仍无法打开。于是我指示他用手动钥匙尝试打开车门,但他多次尝试拉开驾驶座车门却仍未能开启。
“接着,我要求他转到副驾驶座,用钥匙开门,这一次成功打开车门。”
他说,他随后要求被告从车内打开驾驶座的车门。
旺莫哈末是于今日在庭上接受副检察司莫哈末沙布里盘问时,这么表示。
他早前在庭上指出,他在靠近某公寓的路边突击检查时,在被告车辆前乘客座下发现了一个黑色包包,内有两把仿真枪;而一块疑似大麻的毒砖,则是在事后将车辆带到吉隆坡警察总部的祈祷室前停车场继续检查时在后座发现。
被告神情镇定没要逃跑
此外,同样为D9警员的第六名控方证人阿米鲁在庭上表示,被告在警方突检时神情镇定,没有试图逃跑,也没有与警方发生任何肢体冲突或辱骂行为。
在审讯开始前,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在法庭通译员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自前往吉隆坡法庭大楼底层,视察涉案车辆。控辩双方律师也一同前往。
被告则被带上手铐,在警员的陪同下到达现场,由旺莫哈末进行模拟演示,展示如何在车内发现仿真枪与毒品。
莫哈末尤索夫被控于今年9月6日上午9时25分,在武吉加拉路公寓附近的路旁持有2把仿制手枪,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也被控在同月同日上午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外祈祷所一辆轿车贩运305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和不少于12下的鞭笞。
案件将在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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