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A:已接48投诉 网售隐形眼镜可判监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卫生部属下医疗器材管理局(MDA)首席执行员慕拉里塔兰指出,该局自3月起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光学器材和相关隐形眼镜以来,该局已接获48宗相关投诉。
慕拉里塔兰告诉马新社,这48宗投诉包括涉及无牌销售、广告宣传及市场营销这类器械。当局已根据接获的投诉,针对涉及违规行为的营业场所展开情报搜集和突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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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凡是在网络上非法销售隐形眼镜的人士,MDA将依法采取行动,违者每项罪行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20万令吉。”
或引发永久性失明
他表示,这些光学器材和隐形眼镜是受到2012年医疗器械法令(第737号法令)监管,必须符合该法令下所有要求,才能进口和销售。
“像隐形眼镜、眼镜或其他光学器械,理应只能在眼镜店购买,并须由具资格的验光师提供处方。
“至于广告宣传部分,也必须获得MDA的批准,如果某类器材禁止线上销售,那也意味着禁止线上宣传。”
他指出,网上泛滥销售的光学设备和隐形眼镜,不仅可能导致眼角膜受伤,更有可能引发永久性失明。
他说,民众若掌握有关线上销售光学器材与隐形眼镜的情报,可通过MDA的反馈系统(FEMES)网站(https://femes.mda.gov.my/),或通过电邮([email protected])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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