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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4pm 18/04/2025

药品价格

消费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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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人组织

21组织:保障消费者权益 支持药品价格透明政策

(八打灵再也18日讯)21个对将在5月1日落实的透明政策表示坚定支持,并指出这是保障消费者在医药领域的权益以及确保医药领域对药品价格负起责任的关键一步。

包括马来西亚消费人协会联合会(FOMCA)、槟城消费人协会(CAP)和第三世界网络(TWN)在内的21个消费人组织发表联合文告说,医疗和制药领域在过去数10年来都是自我监管,但结果显而易见——价格普遍不透明、一些私人药店的药品加价高达900%等,证明了自我监管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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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瓦南:牟暴力损害医疗成本

马来西亚消费人协会联合会首席执行员沙拉瓦南说,不受约束的牟取暴利行为已经对我们的医疗成本造成巨大损害,基于自我监管已经失效,政府必须介入监管。

文告指出,根据2022年马来西亚药品价格监督调查,在私人医疗机构出售的药品,若按不同的产品类型来看,其销售价格中位数差异极大,例如在仿制药方面,同种产品在私人医院的价格中位数有着68%至94%的差异,在私人诊所则有75%至81%的差异。

“而某些药品的价格甚至出现超过400%的差异。”

有鉴于此,文告强调,马来西亚不能再放任这个领域不受管制,因为医药领域太重要,不能仅靠市场力量来监管。

文告表示,消费者需要药品价格的信息,以便能做出明智的选择,到以更合理或更低价格出售药品的场所去购买。

文告说,此项政策也将让相关单位能够对牟取暴利的药品销售采取行动。

文告表示,透明化政策并不是为了让相关领域不便,而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文告指出,这个政策并没有出手控制价格,而是仅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店必须在非处方药上张贴清晰的价格标签、为所有其他在售药品提供清晰易懂的价格表、在配药时提供明细账单,以及允许消费者在购买前比较、评估和询问价格。

可获4基本信息

文告表示,随着这项政策的落实,消费者和患者可在任何医疗机构获得销售药品的4类基本信息,即药品的通用名或活性成分及其规格或剂量、商品名或品牌名、每一片剂、药丸、药瓶、药袋的单价,以及一包药品的售价,而这些价格都会以令吉作为单位。

文告也强调,卫生部和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是最有资格监管医药领域的部门,因此消费人组织皆认为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第723号法令)的使用是恰当的,该法令旨在强制所有领域遵守价格透明度和公平定价做法,以遏制牟取暴利和掠夺性定价的行为。

文告表示,消费者也需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包括在购药时查看价格标签、索取完整价目表和索取明细账单;若发现医疗机构没有展示药品价格,则可向有关当局投诉。

民众可通过e-Aduan系统或热线03-78413200作出投诉,或可通过卫生部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作出投诉,网站为https://moh.spab.gov.my,电邮为[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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