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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0am 02/05/2025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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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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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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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兴.罪与罚的失衡:偷窃300判监3个月

在大众看来,明明小罪一桩,刑罚后果非常严重,便是锒铛入狱; 反而一些罪大恶极之重案,反而得到宽待,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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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在超市总值374令吉69仙的多件日常用品,被推事庭判监禁3个月。

此项判决一出,前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再益,非常在意,狠批推事的判决荒谬可笑。

另外,再益也点出最富有的马来人家庭拥有3700亿令吉财富,和被生活贫困所逼不得不做小偷女的贫富悬殊问题,并点名了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南茜来解决。

这起案件所激起的涟漪和回响,并不是新鲜话题。那就是“罪与罚不相称”。

在大众看来,明明小罪一桩,刑罚后果非常严重,便是锒铛入狱; 反而一些罪大恶极之重案,反而得到宽待,罚款了事。

就如此的偷窃和之前轰动全国的创办人李宗圣涉嫌了数以亿计资金,却没有坐牢,只被罚款了事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关键是什么?

答案是,李宗圣并未被以“诈骗”(第420条)正式提控到底,尽管警方最初有提及。

他最终被定罪的,是较轻微的公司法令相关罪行(如向公司委员会提交虚假资料),这类罪行通常只涉及罚款,而非监禁。

由此可见,副检察司提控的策略有限,马力不足,不以最严重的罪名提控,引起诟病!

君不见许多欺诈案的嫌犯,在释放并不代表无罪(DNAA)的魔术光环下,逍遥法外,变本加厉,居高不下!

话说回来,让人欣慰的是,上述女子的偷窃案,上诉至高庭后,高庭认为刑罚过重,连副检察司也认为如此。高庭推翻推事庭的判决,监禁刑罚从原本的3个月减至6天,并且当庭释放,立马恢复自由身。

而那些没有没有被媒体曝光而关注的案件,可就自求多福,没有那么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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