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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0pm 06/05/2025

速柏玛

兴业银行

陈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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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柏玛联合创办人陈美玉 提控兴业银行索赔1500万

(档案图)

(吉隆坡6日讯)(SUPERMX,7106,主板医疗保健组)联合创办人拿督威拉(RHB Bank Bhd)与3名职员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一笔132万5700令吉的联名户头错误转账中存在疏忽,并索赔1500万令吉。

财经网站focusmalaysia.my引述陈美玉在吉隆坡高庭提交的起诉书报道称,她从兴业银行获得的核对账单中发现她与与速柏玛另一位创办人拿督斯里郑金昇的联名户头被扣款132万5700令吉,而这个户头规定所有交易皆须获得两人共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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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要求兴业银行展开调查,并致函该行指出这笔交易属于“诈骗行为”,且未经她授权。

兴业银行随后回复称,批准上述交易是该行“无意中犯下的错误”,并已将有关资金从丰隆银行户头调回原有户头。

陈美玉指控兴业银行与3名职员并未遵守有关该行联名户头的明确授权规定,无视既有的银行程序,在未经她同意之下,促成一笔未获授权的交易。

她声称,由于兴业银行的违责与疏忽,导致她遭受名誉损害与精神压力,包括焦虑与精神痛苦,一切皆源于她发现未授权交易及随后必须应对的压力。

她表示,上述行为构成银行与有关职员未能履行应有照护义务的失责,导致她遭受损失与损害,因此她将向该行与有关职员索偿1500万令吉。

兴业银行于4月30日提交的答辩书中表示,在该笔交易处理之前,银行已采取多项验证措施。

兴业银行强调,在交易前曾向在场的郑金昇进行生物识别验证,并核对签名,也注意到这笔资金是从他们的联名户头转入他们的丰隆银行联名户头。

该行称,已验证赎回声明申请书的陈美玉与郑金昇签名,并由丰隆银行据此向双方发出赎回声明,也观察到交易金额与用途符合赎回声明。

该行补充,当时郑金昇声称陈美玉对上述交易知情,并告知该行,若交易延迟,他与陈美玉都会面临滞纳费,因此交易必须尽快进行。

兴业银行表示,已及时回应陈美玉或其律师提出的交易细节要求,因此该行与有关职员否认陈美玉自称的遭受任何财务、名誉或情感上的损失、伤害或痛苦,也不应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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