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申请 总警长再诉Papagomo藐视法庭



(吉隆坡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的申请,以向违反法庭道歉条件的部落客Papagomo,启动第二次的藐视法庭诉讼。
此申请是源于作为起诉人的拉沙鲁丁,提告本名为旺莫哈末阿兹里的Papagomo索赔300万令吉的诽谤诉讼,案件也涉及首相拿督斯里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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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专员颜德壮是在聆听拉沙鲁丁代表律师拉姆古马和旺莫哈末阿兹里律师莫哈末拉菲克的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
颜德壮说:“由双方陈词的藐视法庭诉讼定于6月30日早上10时审理,答辩人(旺莫哈末阿兹里)必须出庭。”
法庭也谕令答辩人在5月23日或之前入禀答复宣誓书,而起诉人则需在6月6日或之前回复这项宣誓书,以及在6月20日或之前入禀书面陈词。
拉姆古马:对方道歉没诚意
较早前,拉姆古马在陈词中指出,答辩人于4月30日在法庭道歉后必需保持沉默。
“在5月1日,答辩人蓄意通过TikTok(Papa Azri)和YouTube(Sir Azri)发布一支视频,以及这番言论已违反在之前的藐视法庭庭令中,已达成一致的书面道歉声明。
“该道歉既不真诚,也没有遵循庭令在相同的社交媒体账号发布(道歉声明)。在社媒发布的道歉,还配上已故丹斯里比南利执导的电影《Pendekar Bujang Lapok》片段中的歌曲《Maafkan Kami》作为背景音乐,这简直是个笑话。”
另外,莫哈末拉菲克指出,其当事人无意戏弄法庭的指示,而道歉已在答辩人的社媒上发布,并获媒体报道。
拉沙鲁丁在5月5日入禀单方面申请,以寻求取得拘押令逮捕并将藐视法庭的答辩人带上法庭,以及判处监禁。
涉诽谤视频内容未删除
他说,答辩人未能遵守条件,以删除发布于1月14及15日涉及诽谤他的视频内容,同时也未在其拥有的社媒平台账号,也就是YouTube、TikTok、X和Telegram,发布于4月30日在庭上宣读的道歉声明。
在今年2月10日,法庭发出准令予拉沙鲁丁,以向未遵循1月10日禁令的旺莫哈末阿兹里,启动藐视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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