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航委员:520起加强旅客保障 班机延误取消 提高赔偿




(曼谷13日讯)为加强旅客权益保障,泰国民航委员会宣布,自5月20日起,全面提高航班延误及取消的赔偿。
国际航班也适用
新规适用于所有国内与国际航班,尤其是未事先通知的延误或取消情形,将为受影响乘客提供更明确、及时且具实质性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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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曼谷邮报》报道,此项措施由泰国民航局(CAAT)主导推行,以回应近年来旅客对航班频繁延误、取消及服务质量下降的投诉,并提升民众对航空服务的信心。
有关详情及申诉方式,将陆续透过泰国民航局官网及各大航空公司渠道公告。旅客若遭遇航班延误或取消,也将有更明确的维权途径与补偿机制,不再无所适从。
根据新规,若旅客已抵达机场却未接获任何延误或取消通知,航空公司必须根据延误时间提供补偿.
航空公司须依延误时间提供补偿:
国际航班
延误超过2小时
免费提供餐饮
免费使用通讯工具(电话、电子邮件等)
延误超过5小时
除上述服务外,航空公司必须在14天内提供至少1500泰铢(约195令吉)的现金赔偿、旅行券、信用点数或飞行里程等等值补偿。
乘客亦可选择取消行程并获全额退款
延误超过10小时
额外提供2000至4500泰铢(约260至586令吉)不等的现金赔偿,视飞行距离而定
可选择改搭其他航班、替代交通工具,或飞往邻近目的地。
如需过夜,航空公司必须安排住宿及接送服务
航班取消
若提前7天以上通知,航空公司无须赔偿
若不足7天通知,且无合理替代安排,航空公司需依照“延误超过10小时”标准赔偿
若航空公司能在原定时间前后3小时内提供替代航班,或取消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等),则可豁免赔偿。
国内航班:
延误超过5小时
现金补偿由原本的600泰铢提升至1200泰铢(约156令吉)
航班取消
现金赔偿从1200泰铢提升至1500泰铢(约196令吉)
航空公司也可提供旅行抵用券、信用额度、飞行里数等等值方式作为替代赔偿。
停机坪延误(Tarmac Delay)
此次修订特别将“登机后长时间未起飞”的停机坪延误纳入补偿范围,航空公司需确保以下条件:
机舱须保持良好通风与空调
乘客必须可正常使用洗手间设施
如有紧急需求,必须提供即时医疗服务
若延误超过3小时且无确定起飞时间,应允许乘客下机,除非下机会影响航空安全或航空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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