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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43pm 15/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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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事商务

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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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政府证监会 MMM前副主席败诉

(吉隆坡15日讯)高等法院(特别权力部门)今日驳回2011年下市的)前执行副主席拿督拉米斯对证券监督委员会(SC)和大马政府提起的民事

透过文告指出,法官认为拉米斯提呈的起诉传票有滥用法律程序之嫌,勒令他需向证监会和政府各支付5000令吉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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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斯是在去年9月10日向高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宣告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第188(2)(a)条文,与联邦宪法第5(1)、第8(1)及(2)、第10(1)(a)及第13条文相抵触,因此应立即被视为无效、废止且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证监会于2024年10月8日做出反击,提呈驳回上述民事诉讼的申请,因为其违反“既判案”(Res Judicata)原则,已构成滥用司法程序,且对拉米斯在地方法院的刑事定罪,以及向高庭审理中的刑事上诉带来间接攻击。

拉米斯在2015年4月29日,被援引CMSA第188(2)条文在吉隆坡地方法院提控3项局内交易罪,并在经过完整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每项控罪被判处5年监禁及罚款300万令吉。若未缴付罚款赔偿,则将将判处3年监禁。

不过,拉米斯随后提出的上诉获得高庭接受,并以审讯法官存在司法抄袭(Judicial Copying)撤销3项定罪及判刑,但控方过后提出的上诉获得上诉庭接受,并恢复他第一项控罪的定罪及刑罚,并将案件重发高庭重新审理。

目前,上述上诉案仍在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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