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获高庭批准 第三度控PapaGomo藐视法庭



(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沙鲁丁,针对部落客“PapaGomo”(本名为旺莫哈末阿兹里)再度违反公开道歉条件一事,启动第三次藐视法庭的程序。
旺阿兹里被指在上个月30日就本身诽谤拉沙鲁丁遭索赔300万令吉一案,在法庭向拉沙鲁丁作出无保留道歉后,随即在本月1日发布一段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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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专员颜德壮今日在聆听拉沙鲁丁代表律师拉姆古玛的陈词后,批准这项单方面申请,并谕令旺阿兹里必须亲自出席6月30日的藐视法庭聆讯。
较早前,颜德壮已在5月9日针对拉沙鲁丁第二度提出的藐视法庭申请择订同样的聆讯日期。
指PapaGomo对禁令无悔意
拉沙鲁丁在昨日入禀的第三次藐视法庭申请书中指出,旺阿兹里于本月1日晚上8时30分,在其TikTok账号“Papa Azri”与YouTube频道“Sir Azri”上发布有关影片,已构成藐视法庭行为。
他指出,该影片显示旺阿兹里对违反禁令一事毫无悔意,在法庭上所作出的道歉,只是为了制造其悔过的假象,甚至给人一种旺阿兹里已成功欺骗法庭,让法庭接纳其道歉声明的印象。
他补充,旺阿兹里的行为让人误以为他存有恶意,欲借此把旺阿兹里送进双溪毛糯监狱的错误印象。
“该影片中的陈述与他于4月30日,在法庭上宣读并由双方同意的书面与口头道歉内容相违,也违反了先前的藐视法庭命令。”
高庭是在今年2月10日批准拉沙鲁丁就旺阿兹里拒绝遵守高庭于1月10日发出的禁令,继续在YouTube、TikTok、X(前称Twitter)及Telegram上发文评论拉沙鲁丁而展开第一次藐视法庭程序。
旺阿兹里较后在4月30日对违反禁令一事向拉沙鲁丁作出无保留道歉。
根据有关禁令,旺阿兹里及其代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或传播与拉沙鲁丁有关的诽谤性内容,无论是针对其警察总长职务,还是其个人身分,这包括书面、口头、影片、网络内容,或即时通讯平台如WhatsApp及Telegram。
高庭也下令旺阿兹里删除他于去年12月14、15、20及22日在YouTube、TikTok、Facebook、Telegram与X等账号所上载的相关诽谤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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