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被前助理起诉案|法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公职人员也不例外



(吉隆坡4日讯)在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起诉一案中,高庭法官罗兹玛瓦指出,基于宪法至上原则,法庭对宪法问题的裁决,就是所有人,包括公职人员,都应同等地受到法治的约束。
罗兹玛瓦今日驳回安华的申请,不批准将案件中涉及重要的宪法问题,包括了在任首相是否享有任何形式的法律豁免权,交由联邦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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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裁决中指出,联邦宪法第5条款仅限于非法拘留和人身自由,而面对民事诉讼并不构成对自由的剥夺。
“答辩人(安华)仍享有自由,具备完整的法律行为能力,并享有相关的程序性保障。”
她指出,安华提出的申请,并未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权法令第84条文所设定的法定门槛。
罗兹玛瓦说,安华所提出的问题属于推测性质,对本案的裁决并非必要,也不涉及对任何宪法条文的诠释或有效性问题。
“联邦宪法第8(1)条款,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款是一种防护,而非赋予豁免的武器。”
罗兹玛瓦进一步指出,在联邦宪法第39、40、43条款下的行政权力,这些属于宪法架构性的条款,仅划分行政权的归属,并未授予个人豁免权。
“宪法中并无明示或暗示任何针对民事责任的保护。宪法在豁免权问题上的沉默,必须诠释为支持法律责任面前人人平等的立场。”
她说,因此,这些条款在答辩人的申请中并不适用。
她引述判例指,凡超出联邦宪法第128(1)(a)条所列狭义类别的宪法挑战,仍属高庭的管辖权。
此外,罗兹玛瓦指出,再者,答辩人已表明准备进入聆审阶段,且无证据显示该诉讼妨碍其履行宪法职责。
“因此,本庭认为,没有任何特殊情况足以支持暂缓聆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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