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局揭津贴食油走私新法 快递运玻州转售邻国牟利



(北海11日讯)批发商采用新手法,通过快递转运1公斤津贴食油至玻璃市,疑再销售到邻国牟利。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杰根指出,该局执法员是在3个月前,接获可靠情报暗中追踪后,昨午1时许突击位于北海北海双溪浮油区一间邮递运输公司的货仓时,揭发上述不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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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局在该仓货共起获1万4280包1公斤装津贴食油,总价20万4500令吉,并扣留1名本地华裔罗里司机,以及一辆罗里助查。
他说,该局初步调查发现,该名拥有津贴食油配额的本地批发商,过去3个月以类似手法运作,每月约两次将大量津贴食油运送至玻璃市。
杰根在新闻发闻发布会上说,被扣的罗里司机约60岁,当执法员抵达现场时,罗里司机正在下货,怀疑是要把上述有津贴的食油运至玻璃市,再转运到泰国。

“一般上,拥有津贴食油配额的批发商会在向厂家取货后,先将货物运回自家公司,再分发给零售商。然而,这名批发商却在取货后,直接将货物运送至一家邮递运输公司,其行为引人怀疑。”
他也提醒邮递运输公司,若接获大量运送津贴物品至同一地点的订单,应主动通报当局,以便执法单位能深入调查并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并强调凡是存放津贴物品者,即便仅为临时性质,也必须持有相关执照。
杰根指出,该局目前仍在调查将接收该食油的玻璃市公司的背景,同时将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调查此案。
他强调,任何人若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若被判有罪,企业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可高达500万令吉;个人则可能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不超过30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与消费者成为该局耳目,提供有关滥用统制品活动给该局,并可通过WhatsApp:019-848 8000、网站https://e-aduan.kpdn.gov.my、热线:1800 886 800或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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