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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0am 29/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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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山.捷克和马来西亚难逃地缘政治漩涡

马来西亚和同样处于地缘政治的中心地带。在地缘政治的话语权方面,马来西亚和捷克难逃大国在境内的博弈及竞争,两国在防范与监督境内外国间谍从事非法活动同样面对巨大的挑战。

最近有一则不大起眼的国际新闻吸引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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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军事情报部门在两天前公布,外交官和特工曾经在去年3月趁台湾候任副总统访问布拉格时对她进行追踪。

此外,也有捷克媒体在去年报道一名中国外交官在追踪萧美琴的车辆时闯红灯。捷克公共广播新闻网站(irozhlas.cz)在周四报道称,中方还计划制造一场示威性的车祸。

捷克国防部发言人表示,中国驻布拉格外交官的行为违反了外交规定。他在发给路透社的电邮评论中表示,他们跟踪萧美琴副总统,收集她的日程安排,并试图记录她与捷克政界和公众重要代表的会面。

他在电邮中更提到:“我们甚至记录了中共情报部门试图制造条件,对萧美琴实施‘示威性动能行动’(demonstrative kinetic action),但行动并未超出准备阶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否认该国外交官有任何不当行为,并谴责捷克当时允许萧美琴访问是干涉中国内政。捷克外交部表示,当时已就此事召见中国大使,但未作进一步评论。

到底什么是示威性动能行动?这是不是有关方面召集人群向萧美琴进行和平示威?如果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和平示威,只要没有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应该问题不大。如果是涉及人为的车祸,那就严重了。

另一个问题是:为何捷克国防部在事发超过一年后才对外公布这起事件?为何捷克外交部未主动对外宣布?为何台湾外交部也没有在事发后立即对外公布?

此事引起我关注,是因为我国也曾经面对同样,甚至更糟糕的情况。

2017年,朝鲜特工在我国境内刺杀,后因朝鲜外交使节人员拒绝解释,因此我国通过外交部把他们列为persona non grata,意即“不受欢迎人物”,强制他们在48小时之内离境。

马来西亚政府在2021年把一名朝鲜人引渡到美国受审,两国关系再一次陷入紧张,马来西亚外交部再次宣布当时在马的朝鲜外交使节人员为persona non grata。

以上所提到的事件牵扯某国外交官在接受国的行为。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9条,外国领事馆的外交官或使节人员在国际法之下享有绝对的刑事豁免权。在公约第31条之外,他们在民事诉讼案也享有一定的豁免权。

因此如果捷克当局认为中国外交使节人员已经犯法,他们只能依据外交途径,传召中国大使表达不满。即时到了“persona non grata”的阶段,捷克当局也只能驱逐他们出境。

这够吗?扪心自问,捷克、马来西亚和其他国家能够做到的也仅此而已。

马来西亚和捷克同样处于地缘政治的中心地带。在地缘政治的话语权方面,马来西亚和捷克难逃大国在境内的博弈及竞争,两国在防范与监督境内外国间谍从事非法活动同样面对巨大的挑战。

有鉴于此,马来西亚应该与捷克开拓更广阔的合作。例如捷克的国防工业虽然规模不如美国或法国等大国,但在中东欧地区却是相当有竞争力。捷克在枪械、弹药、军用车辆等领域具备高度专业与出口实力。捷克的人均收入和国防开销皆比马来西亚高。说不定马来西亚还能够从捷克招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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