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司法检讨| 总检察长获上诉准令 纳吉初步反对被驳回



(布城1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的初步反对,裁定联邦法院有必要聆审总检察长针对上诉庭向纳吉发出司法检讨准令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由丹斯里哈丝娜、拿督扎芭丽雅和拿督哈妮芭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今日聆听了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和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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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6日,上诉庭以2对1票的裁决,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向他发出准令,以在寻求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指7法律问题属假设性
在4月28日,联邦法院向总检察长发出准令,以针对上诉庭向纳吉发出的司法检讨准令,提出上诉。
三司择定在今日聆审总检察长挑战纳吉司法检讨的实质上诉理据。然而,在今早开庭后,沙菲宜对总检察长取得上诉准令,提出初步反对,并主张总检察长在此案中提出的7道法律问题属假设性问题,且毫无意义。
这7道问题涉及1993年上诉庭条规或2012年法庭条规中的事项,其中包括了在申请司法检讨准令时,是否可以提交新证据,这是否对特赦委员会的决定提出挑战,对法律带来影响。
针对答辩人(纳吉)提出的初步反对,哈丝娜在裁决中指出,总检察长提出的问题无疑是新颖议题,涉及上诉庭在1月6日作出的多数票和少数票裁决,因此值得联邦法院进一步审理。
哈丝娜表示,针对涉及在司法检讨准令阶段的法律问题,有关举证责任应由总检察长承担,且需符合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文的规定,这一点需在联邦法院进一步说明和审理。
今聆审总检长上诉理据
她说,总检察长提出的问题既非毫无意义,也非假设性,且并非如答辩人所指的缺乏事实依据。
“因此,我们一致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初步反对。”
她也择定明日聆审总检察长提出的上诉理据以及沙菲宜作出的回复。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被判入狱,被监禁在加影监狱。
特赦局于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获准刑期减半,从原本的12年减至6年,而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监禁刑期则增加一年。
2024年4月1日,纳吉向高庭申请准令,以在寻求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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