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4场所禁酒不妥” 马汉顺列5理由


(芙蓉4日讯)对于森州政府落实4类公共场所禁酒令引发争议,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马汉顺认为,政策可以调整,社会不能撕裂,并列出5大理由,说明禁酒令执行上的不妥与隐忧。
他发文告指出,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玛指禁饮酒令仅限于公园、儿童游乐场、草场及海滨等4个特定公共场所,对方指此举是因频密接获居民投诉有人或群体在相关地点饮酒后行为失当,包括扰民、破坏设施及滋扰社区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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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觉得,真正成熟的施政,不在于“管得多”,而在于“管得准”。
“我们需要的是更精准执法,而非模糊禁令。”
马汉顺也列出5大理由,说明这个条例的不周:
第一、理应惩恶,而非集体惩罚守法者
任何政策若要赢得民众认同,必须清晰分辨“行为问题”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州政府所反映的问题,根本是公共场所滥饮、滋事与破坏行为,理应依法执法,针对行为不检者执法制止,而不是一刀切地对所有饮酒行为设限,惩罚了大量本分守法的成年民众,等同以偏概全,制造新的社会紧张。
第二、地方执法资源不足,不宜再增不必要负担
森州地方政府早已面对执法人手紧张、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一旦实施特定区域禁酒,执法单位必须持续巡逻监督、调查取证,否则政策将沦为无效口号,甚至滋生选择性执法与滥权的空间。与其耗费公帑盯紧饮酒者,不如更专注打击实际扰民、破坏与犯罪行为。
第三、政策动机应基于数据,而非情绪与道德压力
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基于系统性数据分析,而非零星投诉与主观印象。若没有透明数据佐证“聚众饮酒”与“扰民破坏”之间的因果关系,仅靠“有人反映”就草率立法,恐怕开了危险的先例,未来是否也能因“有人反映”吸烟、开音乐、野餐造成不便而全面禁止?这是值得省思的。
第四、模糊法律界限,可能牵连游客与业者
若4类场所禁酒条例不清楚划定边界,例如海滨区是否包含沙滩旁的餐馆或民宿?公园是否包括旁边的家庭聚餐亭?模糊定义可能导致游客无所适从、业者难以营运,最终伤害的是州内的旅游业与经济发展。
第五、尊重多元生活方式,是多元社会的成熟表现
大马是多元文化社会,不同族群对饮酒有不同态度与文化背景,森美兰是多族共生之州,州政府若未广泛咨询各界,仅以单一价值体系推动规管,难免引发社会分化与误解。唯有在尊重、包容与对话中前进,方能建立真正的和谐。
黄日昇:矫枉过正违多元
另一方面,马华副总会长拿督斯里黄日昇也抨击森州政府落实4类公共场所禁止饮酒的政策,属多此一举、矫枉过正,严重违背大马奉行的多元与包容精神。
他发文告指出,此政策不仅忽视国家宪法保障的个人自由与生活方式,也可能对本地旅游业带来负面冲击,特别是波德申作为国际游客喜爱的海滨旅游胜地。
“试问有哪一位来自外国的游客,愿意在不明确的执法氛围下前往休闲?他们只是在沙滩小酌,便有可能被罚款。这不是欢迎游客,而是吓跑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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