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发布: 4:34pm 10/07/2025

高速公路

摩托车队

高速公路

摩托车队

摩托车队结队骑行还有“开路者” 警方:违法和危及其他人安全

摩托车队结队骑行还有“开路者”·警方:违法和危及其他人安全
在数名身穿安全背心的骑士“开路”下,摩托车队集体在高速公路骑行。

(八打灵再也10日讯)警方针对未经批准的结队骑行的行为发出严厉警告,特别强调民众无权自行开路,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日前,一群摩托车骑士在高速公路结队骑行的视频在社交媒体流传,视频可见多名身穿安全背心的骑士为车队“开路”。

ADVERTISEMENT

全国交通调查及执法部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对英文《新海峡时报》指出,这起事件发生在森美兰州汝来靠近南北大道第285公里处南下方向,有关车队当时从吉隆坡前往南部地区。

他说,任何团体或车队若要集体上路,必须事先通知警方,以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如果摩托车队没有获得交警开路,就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任何‘开路’或护航行为都是禁止的。”

他提醒骑士必须安全骑行和注意道路的情况,并遵守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LN 165/59)第5条文。

“根据相同条规第1条文,所有道路使用者应在道路上相互合作。”

他说,根据相同条规第4条文,任何较慢行驶的交通工具必须尽量靠左侧行驶,确保不会妨碍快速行驶的车辆。

莫哈末尤斯里表示,若个人阻碍其他车辆通行,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妨碍交通)条文下被对付,一旦定罪,可被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和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骑士及司机,在高速公路、联邦道路或州级公路上,大家都应互相配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