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款“结余”非“营利” 马汉顺:若征税打击社团热忱


(八打灵再也21日讯)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马汉顺表示,内陆税收局拟对社团举办活动后剩余的筹款款项征收所得税,不但将对华团运作带来巨大冲击,也将冲击华团的热忱。
他发表文告,认为政府必须从至少5个层面来正视此问题,首先政府混淆了“盈余”与“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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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社团的宗旨是服务社群、推动文化、教育、慈善与公益,而非追求利润最大化。将非营利团体活动后的“结余”一律视作“营利”,并课以所得税,无异于将志业等同于生意,把公益误作逐利。
指办好省钱反遭惩罚
马汉顺表示,社团活动若能有效节省开销、原是管理有方、未雨绸缪之举。如今却因为“办得好、节省了”而遭到课税,形同对努力者加以惩罚。
他指出,社团大多倚赖志工维持日常运作,如今却需投入更多精力应付税务定义与报表厘清,聘请会计师,追踪账目细节,这种行政负担将大大削弱本应专注的文化与社区服务。
他认为,政府与财政部更应介入协调,制定明确指南,设立最低课税门槛、豁免机制、过渡期安排等,避免“一刀切”误伤无辜,摧毁数十年来民间积累的信任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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