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强.拒绝丧尸烟弹,父母须教孩子自律


不同时代的年轻人,总有他们自己的叛逆方式,以及曾做过各种傻事。如何引导下一代,从来都是当代父母,必将与社会共同面对的挑战。
近来,丧尸烟弹在本地及新加坡的青年圈子里泛滥成灾。关于吸食丧尸烟弹后行为脱轨的报道层出不穷,也逐渐成了棘手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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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社会问题需要社会规范来解决,但社会规范是来自社会成员的统和力量及处理方式。在监管上,只能约束或限制人们的行为,较难到达心理层面。特别是来自上一代的限制,处于叛逆期的下一代总以反抗来回应。
法律作为一个获得国家认同,并统一限制所有国民的规范标准,也只能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在法律照耀不到的地方,就没了约束性。
所以,坏人常说,没被抓就没事,没人知道等于没这回事。在无证则无罪的执法标准下,法律施予的恐惧感,对抱有侥幸心态的人来说,约束性不强。
在德国哲学家康德关于道德的诠释里,提到了无律、他律与自律的概念。无律有两个含义,一是无规范,如初生婴儿般不谙世事;二是反社会行为,以自我意志来决定否定并触犯社会规范。
他律,指的是受限于外在因素或价值而付诸的行为。在他律的范围下,行为并不忠于想法,而是为了迎合法律或地理文化的规范。打个比方,就像是不想但又得上学的孩子。
自律,是道德内化为人类精神,并作为判断事物是非的标准的层次。带有明确道德观的自我意志会决定,要不要、该不该、能不能做某些事。道德作为行为的动机,做出违反道德良心的事,伴随的是内疚或自责的负面情绪。来自道德感的自律比基于他律的法律,有更强的行为约束性,自然的就成了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的方法。
但在建立人民自律上,远比执行法律来得更难。在一条繁忙又混乱的路口处,赶着上班或载送孩子上学的司机们,会随着时间流失而逐渐忘记所谓的礼让精神。但只要安排个交警去站在显眼的位置,大家就乖了。
在丧尸烟弹的社会问题下,法律与执法单位的任务是执行社会的秩序。虽说我们能依靠法律来建立年轻人的他律状态,并限制他们接触及购买丧尸烟弹的机会,但这也只是治标的方式。
丧尸烟弹不会是一个世代里唯一产物,法律今天禁了丧尸烟弹,黑商明天就生产其他轻毒品。法律照耀不到的,也包括各种新兴的、未被判为罪的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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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古至今,自律都是规范行为的最好方式。由带有明确道德观的自我意志来驱使的行为,能在无需监督的情况下也选择不害人,也不害己的正确行为。
但建立自律的挑战,来自父母与师长的灌输。孩子的上半天在学校里度过,下半天则在家里。父母与老师各担一半责任。而相比起带着一班学生的老师,专注于自己的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道德内化效果更好。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疲于奔命不是疏于教养的理由。养育与引导孩子建立明确的道德观,并强化自律,是父母的责任。
有多少父母,仍能保持与孩子幼时般的亲近,以致于能引导孩子的人格发展?孩子的道德观输入是否足够,除了来自课堂里的教导,有无在日常上的贯通应用?
孩子自小最先信任的是父母。在成长过程中,维持孩子高度信任的父母,最能内化孩子的道德观。
若父母与孩子间的距离感越加强烈,孩子的道德观将会脱离父母,并以朋友或大环境,甚至是社交媒体里的流行趋势为准则。在自律仍未成熟时,接触复杂社会的孩子,十分危险。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这一代的年轻人不自爱、不受教,或不珍惜生命。翻阅历史,不同时代的年轻人,总有他们自己的叛逆方式,以及曾做过各种傻事。如何引导下一代,从来都是当代父母,必将与社会共同面对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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