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国民服务需先了解原因 阿德里:法律是最后一步



(吉隆坡24日讯)国防部副部长阿德里指出,该部将会优先了解学员缺席国民服务的原因,而采取法律行动将会是最后一步。
“在执法前,我们优先给予培训机会,至于是否采取法律乃是最后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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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公正党礼让区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的提问时说,所有符合资格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循2003年国民服务法令。
他表示,该部关注提升民众对国民服务计划3.0(PLKN 3.0)的认知,并考量所有可能导致学员无法出席培训的因素。
“我们发现,学员缺席的原因包括健康问题、升学或就业因素。”
他说,国民服务计划将遵循2003年国家服务培训法令第18(1)条文。
阿德里表示,至于缺席第二期国民服务计划3.0的学员,已表达愿意参加下一期培训。
他指出,国防部将继续加强宣传与认知教育,并考虑各种实际因素。
他说,该部今年1月启动国民服务计划3.0,并分为3个阶段进行,共1200名学员参与。
他表示,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共560名学员中,30%的学员是自愿参与培训。
根据2003年国民服务法令第18(1)条文,没有合理原因而缺席培训的学员,可面对最高3000令吉的罚款,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国民服务计划的70%为基础军事训练,30%为国家意识训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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