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雄.强制读完中学需配套政策


强制中学教育不仅是一项制度性改革,更是一项价值观的宣示,国人对此必须给予肯定。国家要确保每一位孩子都有机会成长、学习与发展。

“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句老话并不是一句口号,因为一个国家要发展,国民教育是不可缺席的重要环节。任何国家从农业社会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教育是唯一能够打破阶层固化的途径。只有教育可以提升整体国民素质,为社会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因此教育部日前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5年教育(修正)法案,拟将义务教育从原本的小学阶段,延长至涵盖中学阶段,便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这意味着所有公民孩子必须完成11年基础教育,这项修正案同时增设惩罚机制,若父母未确保孩子完成中学教育,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甚至两者兼施。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设定的全民中学入学率标准为95%,而我国至2024年仅达94.66%,虽接近,却仍有缺口。这项法案的提呈,无疑有助于为此打下更坚实的基础。需知道在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这0.34%的差距,意味着仍有成千上万名青少年,可能因家庭、经济、或文化因素而过早辍学,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听过太多“为了养家让孩子辍学打工”的故事,许多孩子早早扛起家庭责任,成了“小当家”。这在当时或许无可奈何,但时至今日,以我国的整体经济条件,不应该再有这种情况的发生了。
宏观而言,我们不应该把这项法案视为惩罚贫困家庭,反之它是努力在制度上,确立“完成中学教育是每个孩子应有的基本权利”。法案的精神是要让人民意识到中学教育的必要性。只不过任何强制性政策的推动,离不开周全的配套措施。有鉴于此,政府必须投入充足的资源,以支援低收入的贫困家庭,特别是在交通、膳食、校服书本文具等方面的经济援助。
值得关注的是,倘若家长确实面临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亦可通过合理管道申请协助与豁免。法案对此特别赋予了教育部长可以酌情豁免个别学生或群体的权力,显示出法案具备人性化的弹性空间。尽管如此,家长仍须具备主动求助的意识,而非选择放弃孩子的教育。家长可以寻求社会福利局、教育基金、慈善援助计划等方面的援,而不是“选择”让孩子早早失学,陷入“穷的循环”。
强制中学教育不仅是一项制度性改革,更是一项价值观的宣示,国人对此必须给予肯定。国家要确保每一位孩子都有机会成长、学习与发展。这项教育修正法案传递出了清晰而坚定讯息,那便是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再让“小当家”的故事,重演在新时代的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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