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夫丁:外籍配偶入境准证 11年解决2万份申请


(吉隆坡30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说,移民局已解决由2013年至2023年所有1万9205份的入境准证的累计申请,其中1万4918份是外籍妻子的,4287份是外籍丈夫的申请。
他说,永久居民身分(MyPR)的申请和发放是依据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5(3)条文(PPN1990)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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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MyPR的申请人必须首先获得由移民局发放的入境准证。根据1959年/63年移民法第10(1)(2)条文,移民局有权根据设定的条件和程序发放入境准证。
他是昨日在国会书面答复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斯丽娜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斯丽娜要求内长解释为何对非公民丈夫施加更严格的积分制永久居留权(PR)要求,从而给大马公民妻子带来不成比率的负担,而不是采用更公平、性别平等的标准,以保障双国籍家庭的稳定。
内长说,内政部与移民局已成立特别工作小组来处理入境准证积压问题,并成功解决长达10年的积压申请。
女性获批率22.3% 男为22.7%
他说,数据显示,申请获批的比率为,外籍妻子的获批率为22.3%,而外籍丈夫的获批率为22.7%。
“这显示两者之间的审批比率没有显著差异,表明在每一份入境准证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内政部给予公平和公正的处理。”
他强调,当局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个别评估。例如,对于外籍妻子,特别考虑到其福利和是否涉及遗弃问题;而对于外籍丈夫的申请,则会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滥用婚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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