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转账近69万非法收益 经理控68洗钱罪



(沙亚南12日讯)一名兼职项目经理今日被控上沙亚南地庭,面对68项洗黑钱控状,涉案金额多达68万9000令吉,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
承审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裁定,被告可交付7万令吉保释金由一人担保候审,附加每月初到双溪毛糯警区总部报到、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以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等条件,择定案件10月13日过堂审理。
ADVERTISEMENT
不认罪7万保外
46岁的维克兰曼侬被控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在雪州白沙罗把非法收益资金转移及处理,涉及总额达68万8916令吉85仙。
控状指出,被告对涉及的67个银行户头,进行301次资金转账交易、159次线上或现金支出,单笔金额从1000至逾9万令吉不等。
被告所有罪行皆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提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15年,罚款不少于非法收益金额的5倍或最高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主控官旺努阿玛尼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为全部控状设下8万令吉保释金,由一人保释候审。
辩护律师古拉瑟加兰则要求把保释金降至3万令吉,强调保释金目的是确保被告出庭,而非惩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