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龙.谁该管网红变黑红


不管你喜不喜欢,网红会重大的影响我们的下一代。近来的种种黑红事件皆显示,影响已经开始了。与其排斥和谴责,不如循循善诱。如果现在不规范导向正道,以后靠谁?
上星期五举行的《八度空间最霸娱乐盛典》因难得的把不同阵营,甚至以前被视为竞争者的业者等人,聚合在一个大舞台上而成为业界一时佳话。乍看之下,媒体融合时代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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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媒体生态融合,早在上个世纪就融合了。第一次是在世上第一个网站面世的1991年。上个世纪新闻网站的出现,证明只是辅助营销管道,噱头宣传大于报份盈利增值。若要追溯更早,大概是1939年美国开始商业化营运第一家广播电视台。然而,直到1960年代以后,才有“电视将取代报章”的说法。如今事实证明,这个说法提前了约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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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仅为单向传播的两大媒体阵营,不但没有融合,还互相竞争。媒体融合初始年,应该是Youtube面世的2005年,大马的网红也是在这之后才渐渐崛起。我若没记错的话,2010年大马Google发布的新闻稿提到,砂拉越一位华裔小学生林大咏,跻身当年大马10大Youtuber排行榜。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当时并没有意识到,网络创作从此将重大改变我国的媒体生态,特别是中文媒体界。
现在,我们还在争论,传统媒体、自媒体、网红等等的定义。眼看市场发展大势所趋,势必将仅存一种职称:内容创作者。第一类是数字原生内容创作者,主要依附互联网与社交媒体平台诞生、成长并建立影响力和产生收入。其内容形式涵盖所有的数字类型,通常直接与受众互动,并仰赖平台演算法与社群经营而生。第二类是传统媒体内容创作者,以电视、广播、报刊、电影、实体演出等传统媒体为主要舞台,受传统媒体规范与行业生态影响较大。第三类是综合型(或称跨界)内容创作者,同时活跃于数字平台与传统媒体。这类型在当前媒体融合趋势中最常见,模糊了两者的界线。
近来,皆因本地网红界出现了称为“黑红”的业界败类,导致社会和传统媒体界纷纷谴责黑红,而网红们又不依循传统业界规范行事,更遑论会遵守传统媒体业界守则了。虽然网红们通常不按牌理出牌,不过,一旦网红进入传统市场,譬如拍贺岁片、接商家赞助和商业行销,则必须奉公守法按照业界传统规则完事,甚至按时缴税。
至于蛮横野生的网红,除了平台自行规范以外,好像无王管。我建议,本地数字原生内容创作者,自行成立一个职工会或协会。此外,我也建议,甫成立的大马媒体理事会,不妨多设一个数字原生内容创作者类别,广招会员。这不仅可督导及监管本地网红业良性发展,也可保障业者相关利益,促进发展及完善大马媒体业。以后,若网红变成黑红,将遭受整个大马封杀,使黑红永不翻身!
不管你喜不喜欢,网红会重大的影响我们的下一代。近来的种种黑红事件皆显示,影响已经开始了。与其排斥和谴责,不如循循善诱。如果现在不规范导向正道,以后靠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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