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唐氏少女囚12年 茜蒂拜农终极上诉被驳


(布城14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收容所“Rumah Bonda”创办人茜蒂拜农,针对她被判疏忽与虐待患有唐氏综合症的13岁少女贝拉一案所提出的终极上诉。
换言之,茜蒂拜农将继续为她虐待及疏忽照顾贝拉的罪行,承受12年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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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官拿督阿兹曼、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及拿督哈雅图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茜蒂拜农的上诉,身穿黄色长袍与头巾的她在被告栏上闻判后,全程神情镇定。
未能举证合理疑点
法官阿兹曼在宣读判词时说,在经过全面检视控辩双方所提呈的所有证据后,上诉庭裁定控方已就两项控状达到毫无合理疑点的举证标准,而上诉人茜蒂拜农却无法提出任何足以动摇控方举证的合理疑点。
“两项罪名的定罪均属稳妥,所以上诉庭决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的定罪上诉。”
法官指出,根据贝拉的证词,她所承受的伤害并非自身造成,这点也获得目击证人,即收容所的前住户雅斯敏,以及控方第8证人律师事务所法律研究官苏哈娜的证词支持。
他说,多名医务人员的证据也显示,贝拉的伤势并非意外或自残造成,且并非单一事件,而是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生,而医疗报告与照片清楚显示,贝拉曾在双臂下方有烧伤,头部、脸部、左颈、背部、腹部及右大腿均留有旧伤与烧烫痕迹。
法官说,这些伤势皆发生在贝拉处于上诉人监护期间,而该监护权是依据地庭于2019年9月24日所签发的命令,直至贝拉年满12岁为止。
“辩方律师提出的证词矛盾,并不足以动摇控方第5证人雅斯敏证词的可信度。
“法庭也发现,雅斯敏并无任何动机去诬陷上诉人,她只是依据上诉人的指示行事。”
刑满须社服200小时
吉隆坡地庭是于2023年5月3日裁定西蒂拜农罪名成立,判处她监禁12年,并责令其签署一份为期5年的良好行为担保书,由一名保证人担保并缴付5000令吉抵押金。
同时,法庭谕令她在刑满后的6个月内,必须完成200小时的社区服务。
她被控于2021年2至6月间,在旺沙马朱一单位公寓内疏忽与虐待贝拉,目前她已在加影监狱服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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