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发布: 3:24pm 19/08/2025

总检署

查拉坠楼案

总检署

查拉坠楼案

查拉坠楼案 | 总检署回应查拉家属要求 “不改控更重罪名”

(吉隆坡19日讯)尽管查拉家属律师团希望总检察署能够以更严重的罪名提控涉嫌霸凌查拉的5名青少年嫌犯,但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表明,总检察署依然会以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被控嫌犯。

他今日受询时,仅以“我们会进行”简短回应媒体的提问。

ADVERTISEMENT

莫哈末杜苏基昨天说,5名未满18岁的嫌犯将在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下被控,即言行足以导致受害者感觉被骚扰、困扰、恐惧或惊慌。第507C(1)条文的最高刑罚为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相关新闻:查拉坠楼案 | 以重刑提控5女生? 总检察长回应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