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促撤回《2025年城市翻新法案》 批强征物业不公仅利发展商



(八打灵再也25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大马购屋者协会和吉隆坡多个居民协会促请政府在拟定《2025年城市翻新法案》时,应改为100%业主同意,才能征收物业进行重建,否则就需立即撤回《2025年城市翻新法案》。
多名代表今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他们并非反对推动城市更新,而是不认同《2025年城市翻新法案》的不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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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指出,该法案赋予联邦部长或州政府权力,可随时将任何住宅或建筑物列入“城市翻新区”,一旦划定,居民的房屋即可能依据土地征用法被强制征收,只要75%至80%业主同意,其余住户的物业也可被征收。
“即使75%业主同意,有关协议也是从发展商那里取得,我们不晓得他们用了什么策略。还有,法律建议在哪里?买房时有法律建议,但征用土地却没有法律建议,这公平吗?这难道不危险吗?”
不公条例恐成发展商工具
他说,该法案没有反对程序和管道,这意味着一旦政府作出决定,居民反对无门,而最大的受惠者将是发展商;根据报道,吉隆坡市政厅已鉴定139个具备翻新潜力的地点,总开发价值(GDV)高达3555亿令吉。
“尽管外国也落实城市翻新法案,但形式与大马不同,我国的城市翻新重建计划由发展商主导,而且没有公开招标制度,这说得通吗?这难道不是在鼓励裙带关系、贪腐、滥权吗?”
他认为,若政府无法马上撤回该法案,那国会应暂时搁置党鞭制,允许国会议员按照各自意愿投票表决是否通过该法案。
陈梅婵:法案严重缺陷 也缺正当性
吉隆坡可持续发展居民行动协会(KLRA+SD)主席陈梅婵直言,该法案存在严重缺陷,既不健全,也不合法,完全缺乏正当性。
“政府声称该法案是经过108场磋商会的成果,然而它与今年3月国会会议期间首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几乎没有变化。该草案本身问题重重,实际上剥夺了业主对财产增值的基本权利,并以‘私有化’之名将这些权利转移给发展商。”
她说,3月杪结束收集公众意见反馈后,政府未进行任何双向磋商,却于8月21日直接提呈国会,这让人震惊,并等同于无视公众意见,其中要求改善多方利益相关者磋商的呼声也完全被忽略。
“以低至75%的同意门槛动用该法案,意味着许多不同意的人,要么面临低额补偿的经济损失,要么被强行‘连根拔起’,驱离他们的社区,这严重不公,也违反了我国联邦宪法。”
她促请政府立刻撤回该法案,不应进入二读程序,并强调若政府无法将事情做好,那还不如完全不做。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大马购屋者协会总秘书拿督郑金龙、珍德花园居民代表苏克德星、斯里英达花园廉价组屋管理机构主席莫哈末莫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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