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检讨药物标价政策 法官提醒勿分散入禀


(吉隆坡26日讯)高庭法官拿督阿丽扎今日提醒,在涉及药物标价政策的司法检讨中,各方须避免重复或分散入禀,以免程序混乱,并须依规提呈文件,确保完整与有序。
她说,各方应寻求明确的方法,逐步依指示推进程序,同时采取具体措施,以免案件如同她曾处理过的个案般,因各方急切而重复入禀申请,导致程序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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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递交难有效处理
阿丽扎强调,若申请被分散递交,反而难以形成有效处理,这是必须避免的错误。她要求律师及当事人保持沟通,并配合相关环节,以便案件能顺利进入审理阶段。
雪隆私人执业医生协会与Medipulse Healthcare私人有限公司于7月28日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挑战私人医疗机构强制展示药物价格的规定。他们将卫生部长、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雪隆私人医生协会已入禀
而在7月24日,已有其他的医疗组织和医生基于上述相同的理由,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有关的申请目前是被安排在其他高庭进行审理。
阿丽扎建议,或可把以上这两个申请交由同一个法庭审理。
在今日的庭审中,雪隆私人执业医生协会与Medipulse Healthcare的代表律师山姆卡指出,他是在昨日才接获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入禀的宣誓书,其中说明所有私人医疗机构与社区药房落实药物标价政策的全面执法延至明年1月1日。
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则向法庭确认,政府对药物标价政策采取“软着陆”方式,全面执法(包括罚款)只会在2026年1月1日起落实。
根据祖基菲里入禀的宣誓书,药物标价政策将分阶段实施,全面执法(包括罚款)只会在2026年1月1日起落实。
他说,根据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与卫生部于2025年8月3日发布的媒体声明,药价透明化机制的执行将分为3个阶段,分别是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的教育式执法,若不遵守,可发出提醒信函;2025年10月1日起,针对重复违规行为,可开出罚款,但属“软着陆”方式;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执法,包括罚款在内的完整监管机制将正式生效。
“药价课题与人民对生活成本的关注密切相关,属于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的职权范围。事实上,自2019年起,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与卫生部已展开合作,以应对药价高昂的问题。”
政府原引反暴利法管制药价
他指出,政府在2019年的初衷是根据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723法令)落实药价管制。
“2019年至2023年期间,已进行了多场与相关利益方的会谈。虽然药品至今仍未受任何形式的价格管制,但多数利益方同意至少落实药价透明,因此政府决定先推行药物标价政策。
“法律意见也指出,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条文对‘商品’的定义相当广泛,可涵盖药物,而该法令下的第10条文更赋予部长权力,要求实施药物标价。”
至于雪隆私人执业医生协会和Medipulse Healthcare在入禀法庭的文件中则指出,强制展示药物价格的政策违反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因医生处方药并不属于该法令下所界定的“商品”;同时,该规定也忽视1956年医药(广告与销售)法令第4B条文的药品广告规范,因此要求法庭撤销强制展示药价的规定,并在司法检讨结果出炉前暂缓执行。
政策宣布以来,不少医疗组织已表态反对,认为药价透明应由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与服务法令管理,并应暂缓执行,直至普通科医生诊疗费结构检讨完成。
阿丽扎随后择定9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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