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贤.未注册药物不等于假药


然而,在肯定执法必要性的同时,我们也须思考另一个问题, 那便是在网络购物日益普及的今天,“未注册药物” 的定义与公众对此的认知之间,是否存在着日渐扩大的落差。
过去一提起“未注册药物”,往往联想到的是地下草药、 黑心偏方或来历不明的胶囊粉末等。但在当下的电子商务环境中, 情况已大不相同。消费者能够轻易通过网络平台, 从海外购买各类营养补充品、保健食品乃至处方药。当然, 这些商品中有些的确是假冒伪劣产品, 但有些却是已经在原产国获得合法认证, 只是未在大马完成注册程序的正规药品。
这也意味着,所谓“未注册药物”,并非一概等同于“假药”。 如果政府强调全国取缔“未注册”药品, 则难免会让人们误以为所有未注册药品,都是不合格的药品。 而这种混淆并无法真正帮助人民做出理智判断, 反而可能导致消费者因过度恐慌, 将本来安全的海外合格药品尽数抛弃; 又或者在不了解辨别方法的情况下, 依然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真正危险的假药。
打击未注册药物固然必要,但单靠执法并不足以解决问题。 卫生部必须同步推行公众教育, 协助人民建立起正确的药物消费意识,学会区分“未注册但合法” 与“假冒伪劣”的本质差别。
而除了教晓民众分辨和认识合法药物, 在我国的特定的注册号码和标签。更重要的是厘清概念, 让人们能够清楚区分“假药”与“未注册药物”, 明确知道前者是违法制造,会严重危害健康的产品, 而后者则可能只是尚未进入本地注册体系的海外产品。这样的区分, 有助于公众形成更理性的认知。
药物安全关乎人民健康,取缔未注册药物必须继续推进, 但若缺乏配套式的药品认识教导,取缔行动最终可能只解决了“ 表面问题”,却无法触及“核心根源”。 尤其是在这个网络购物无远弗届的时代, 人民更需要的是清晰的知识与判断力。 唯有通过引导使到国人具备辨识能力与自主判断力, 那么药物安全才能真正落实,让人们在健康保障与消费自由之间, 找到稳妥而合理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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