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初中生体育课挥拍击石 误伤同学右眼判赔32万



(台北8日综合电)台湾屏东县一名许姓初三生在上体育课时,随手拿起石头用羽毛球拍挥击,击中卢姓同学右眼,导致对方右眼视力几近失明,事件随即引发热议!
卢姓同学的家长随即提告,并对许姓同学与家长求偿,屏东地方法院审理后判赔240余万元(约32万令吉);原告另保有102万多元(约14万令吉)赔偿金请求,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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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姓同学右眼视力仅剩0.02
根据《联合新闻网》报道,许生2022年1月上体育课时,拿起地上石头用羽毛球拍挥击,石头击中卢姓同学右眼,导致右眼虹膜分离并产生白内障及黄斑部退化,视力仅剩0.02,劳动力因而减损29%。
事后,卢姓同学主张因健康被侵害,丧失劳动能力,求偿204万余元;卢姓同学及双亲则分别对许生及家长求偿精神慰抚金80万元、以及(双亲)各30万元。
不过,许母认为儿子在校园的行为难以监督,加上卢姓同学与双亲的求偿金额过高,应予以酌减。
报道称,卢生因眼睛受伤导致右眼矫正视力为0.02,确实影响劳动能力。
屏东地方法院嘱托高雄长庚医院鉴定,确认右眼症状已达美国医学会障害指引的整体障害29%,堪认卢姓同学在年满65岁强制退休年龄前,劳动能力减损29%。
判决指出,以基本工资换算,卢姓同学所受劳动能力损失为204万6762元,但仅先一部分请求102万3381元,对卢生与双亲提出金额亦属合理。
法院最终判许生及家长应连带赔偿卢姓同学182万4761元、卢姓同学双亲各30万元,共赔偿240余万元(约32万令吉),案件可上诉。
屏东县府教育处指出,学校当时协助卢姓同学申请学生平安保险理赔40万元,也开设教育储蓄户募款,支应后续手术费。
家长提到了医师评估不宜开刀,最好等到18到20岁时才动手术,费用估20万元(约2万7600令吉),学校目前也在协助劝募20万元给卢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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