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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8pm 08/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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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月逾6.7万宗诈骗案 大马人因陷入诈骗陷阱损失逾31亿

鲁斯迪:过去19个月,因各种骗案导致的财物损失达逾31亿令吉。(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8日讯)警方揭露,我国在过去19个月以来,共发生了多达6万7317宗的各类案,总金额,更是已飙升至骇人听闻的31亿令吉,当中又以陷入不存在的投资诈骗案的受害者损失最大,共被骗走超过17亿令吉的血汗钱!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总监拿督鲁斯迪,向《前锋报》指出,我国在2024年全年,共录得3万5368宗诈骗案,总损失金额达15亿7000万令吉;而在今年首7个月(1月至7月),则共录得3万1949宗案件,总损失金额达15亿3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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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在这19个月内,损失金额最高的骗案类型,为不存在的投资骗案,共发生了1万1653宗案件,总损失金额高达17亿6000万令吉。

“而案件数量最多的,则是共发生了2万8134宗的电信诈骗案,总损失金额达9亿4135万令吉。”

其余的骗案类型,则包括了电子商务诈骗(损失1亿4508万令吉)、不存在的贷款(7878宗,损失7662万令吉)、电子金融罪案(3991宗,损失1亿890万令吉),以及爱情包裹骗案(1297宗,损失6880万令吉)。

鲁斯迪表示,诈骗集团目前仍惯用的干案手法,是通过冒充公务员、执法人员或银行的代表,通过诬陷接电话卷入洗黑钱来行骗。

他指出,在过去19个月内,有多达2万2614宗案件,成功提控上庭;提控率分别为去年的39%以及今年的27%。

询及受害者是否有望取回被骗走的款项时,鲁斯迪解释,受害者可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413条文下的法律程序,来取回被骗的钱财。

他表示,该条文赋予法庭权力,以将任何在罪案中,被起获或充公的财产(包括金钱),归还予其合法的主人。

“但若警方在调查的过程中,无法成功起获任何的款项,那法庭,便可能无法下令,将任何的款项,归还予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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