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 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



(香港11日综合电)香港立法会周三(10日)以14票赞成,71票反对,一票弃权,否决二读《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这是本届议会运作近四年以来,首次否决政府法案。
港府今年7月提出立法框架,内容涵盖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办事处的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条件、申请和撤销登记的方式,以及与登记机制相关的罪行及罚则。但方案自曝光以来,立法会内反对声音强烈,各大政党只有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明支持,其余均持反对立场。
ADVERTISEMENT
港府提出订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源于“彩虹行动”成员岑子杰在2018年入禀高等法院,就香港拒绝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复核,终审法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港府不承认海外婚姻不违反《基本法》,但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所规定的私生活保护权,港府需履行积极义务,为同性伴侣提供替代框架以给予他们适当权利。
对《条例草案》持反对意见的议员给予的理由大多为:草案冲击香港一男一女传统婚姻制度、家庭观念、教育观念等,以及未凝聚社会共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