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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0pm 15/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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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外资 提振房市!中外管局松绑境外资金购房九大措施

吸引外资、提振房市!外管局松绑境外资金购房九大措施
中国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容包括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九大措施。(法新社照片)

(北京15日综合电)为提高境金投资的意愿,中国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容包括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九大措施。其中,针对境外资金购买中国房产的措施也得到优化!

中国《通知》提及的九大措施优化:

1)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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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

3)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4)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

5)扩大跨境融资便利

6)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

7)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

8)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9)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

其中,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和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引起注意。

中国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说,境内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约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李斌说,中国外管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合推出“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的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因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从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事实上,《通知》推出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

针对深化外商直接投资(FDI)方面,李斌表示,境内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开立相关帐户汇入资金;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和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相关资金可直接划转到相关帐户;明确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可在境内进行再投资;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上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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