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专案净选盟推《1963+》协商 提升婆罗洲地位 全国分权


(吉隆坡15日讯)安盛专案和净选盟推展《马来西亚协定1963+》协商,以期能提升婆罗洲地位并推动全国分权。
上述组织发表联合声明指出,马来西亚作为民族国家,仍处于建构之中,是否能千秋万代,必须由一代又一代人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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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先贤曾讨论过制定一部新的联邦宪法,但由于当时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去殖民化的紧迫性,这一构想未能实现。
理解人民感觉联邦在拖延
“我们理解,在沙巴与砂拉越人民的感受,联邦政府在《马来西亚协定1963》谈判中的做法,更像是拖延,而非真正的承诺。”
该组织强调几点事实,以利于更好的谈判来落实MA63,包括:
一、马来亚联合邦在马来西亚成立时同时解散,让其11个州能够联合沙巴、砂拉越与新加坡组织新的联邦。因此,联邦政府在宪法与政治层面,若没有11个马来亚州的参与与支持,就无法与沙巴和砂拉越进行有效谈判。
二、马来西亚既不是三邦组成的邦联,也不是13个对等州属的对称联邦,而是一个含有这些成员的不对称联邦,两邦(沙巴和砂拉越)、11个半岛州属以及3个联邦直辖区。然而,沙巴与砂拉越作为邦的地位,在马来西亚成立时的《联邦宪法》第1(2)条中并未明确体现,即使在2021年的修宪后也依然如此。
三、许多半岛州属本身也希望实现联邦分权,拥有更多立法权、行政权与财政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安盛专案和净选盟呼吁:
一、有勇有谋的思维,视MA63为联邦分权的地板(下限),而不是天花板(上限)。这更广泛的分权方案可称之为MA63+,不仅含有MA63的内容,也可涵盖更广,例如新加坡在MA63中获得而沙巴和砂拉越却得不到的教育、医疗和劳工权限。
二、包容性谈判,以实现MA63+,这不能依赖部长决定的行政让渡或特例权力转移,而必须通过修宪来完成。
建议设《跨政府委员会2.0》
文告说,修宪必须涵盖但不限于:第1(2)条:正式承认沙巴和砂拉越为地区;第45-46条:关于上议院与下议院的席位分配;第109-112D条:关于州的拨款、税收、费用及借贷;第116-117条:关于联邦与州选举;附表八:于州宪法的基本结构,以及附表九:关于联邦、州及并行清单的权力分配。
文告建议设立《跨政府委员会2.0》,由联邦政府(1)、沙巴与砂拉越(2)、以及马来亚各州(11)组成,即1+2+11模式,并保证国会及州议会反对党有合理代表性,以便就修宪进行新的谈判。同时由砂拉越总理、沙巴首席部长或任何一州州务大臣/首席部长展开州际对话,通过“2+11”总理/州务大臣/首席部长峰会,就MA63+ 达成共识,再提交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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