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毅生被撞死案| 越女车祸后抱孩童下车 目击证人:蹲著向伤者道歉



(槟城18日讯)越南女司机涉嫌撞死恒毅毕业生案审讯第4天,目击证人陈泯澄供证时指出,越南籍女司机阮金英(40岁)在车祸后一度走向伤者黄启恒,向黄启恒道歉。
此案今日在乔治市推事庭续审,陈泯澄继续接受主控官丹尼尔的问询,是今日唯一供证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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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泯澄说,事发当晚,他与庄恺桁(此案死者)与黄启恒(伤者)在路边步行期间,一辆白色本田爵士从后撞上庄恺桁与黄启恒,两者皆被撞飞。
基于黄启恒被撞飞至更远处,他以为黄启恒的伤势较严重,因此先走向黄启恒,然后呼叫对方。他发现黄启恒受伤,但仍清醒。
他说,肇祸女司机抱着一名孩童下车后走到黄启恒身边,蹲着向黄启恒道歉。
陈泯澄做出这项供证时,被告的代表律师马亨德兰起立表示抗议,因为证人所指的道歉是“听说”回来的说法。
但主控官说明,陈泯澄的这番证词属于“直接的证据”,因为陈泯澄当时非常靠近被告,这是陈泯澄亲自听到的话,是个人看到、听到和感受到的事。
主审此案的推事纳德拉顿对此指出,法庭把马亨德兰的抗议记录在案。
主控官接着继续问询陈泯澄,当时还发生什么事时,陈泯澄说:“这名女司机不断向黄启恒道歉”。
陈泯澄说,他当时走向庄恺桁查看情况时,发现庄恺桁浴血躺在马路上,他呼叫对方的名字,但对方没回应。
控方今日在法庭上播放5段事发过程的电眼视频,死者庄恺桁的大姐庄慧妮也出席听审,她看到视频里的画面时,悲从中来,眼眶泛红频频拭泪。
庄恺桁的父亲庄福仕与母亲郭菁君今日没前来听审。
控方今日播放的5段视频,分别是事发现场旁店屋电眼,从不同角度拍下的事发过程。视频画面显示3名男子走在路边期间,一辆白色轿车从后撞上其中两人。
陈泯澄供证时已确认,这些视频都是事发当天的情况,也确认视频中的3名男子正是他、庄恺桁与黄启恒,而肇祸女司机为被告。
他说,他看见肇祸女司机当时手抱着一名看似一两岁的孩童下车,他不确定两人的关系,推断两人是母子。
基于还有约12名证人将出庭供证,此案审讯必须延长。纳德拉顿把下次审讯定在11月19日,以及12月2日、3日、4日、16日、17日和18日。
被告在此案中面对两项控状,即今年2月19日晚上9时48分,在槟岛日落洞一带驾驶本田爵士汽车期间,在导致醉意的饮料的影响下无法控制汽车,造成庄恺桁死亡及黄启恒(皆18岁)受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和第44(1A)(a)条文。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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