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会:建议控强奸案少女 “丹总警长言论开倒车”


(八打灵再也23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严厉斥责丹州总警长建议提控强奸案女受害者的言论,并形容此举不仅是开倒车的做法,更不应给予考虑。
少女普遍缺成熟心智
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法拉妮妮指出,法律之所以特别保护16岁以下少女,是因为她们普遍缺乏成熟心智,无法全面理解自身行为后果。
ADVERTISEMENT
“若按提议修改法律,受害者将因害怕受罚而隐瞒事件,这将导致更多案件被掩盖。”
法拉妮妮在接受《阳光日报》访问时,这么表示。
吉兰丹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日前建议,未成年者若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也应一并被提控,并指此举可向青少年发出明确警告,避免涉入性犯罪。
他声称,吉兰丹近九成法定强奸案件涉及双方“自愿”,但现行法律却倾向于只提控男性。
当被问及这项建议是否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时,法拉妮妮解释,有关条文并非属于该法令,而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该条文适用于年龄10岁以上的所有人。
她强调,青少年婚前性行为的问题,不能仅依靠刑事司法制度解决,必须透过全面性教育及加强儿童权利意识,协助他们理解人际界限与性行为后果。
阿莎丽娜:丹总警长个人意见
另外,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则表示,尤索夫的言论仅属个人意见,政府依然承诺遵守国际规范,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件。
她补充,任何有关修法的建议都可透过刑事法律改革委员会进行探讨。
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则批评,尤索夫的言论缺乏性别敏感度,显示他对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欠缺理解。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