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祥:充分执行法令 须严惩酒驾毒驾


(吉隆坡26日讯)马青宣传局主任梁子祥强调,政府必须展现出打击酒驾的坚定决心,无论司机在喝酒或在吸毒后驾驶,都应受到严厉的对付,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梁子祥针对马六甲AMJ大道昨天发生一宗货卡司机疑似酒后驾驶,失控闯入反方向车道,连撞5辆轿车,意外造成6人受伤一事发表声明,敦促交通部长陆兆福立即采取严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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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祥呼吁陆兆福与内政部合作,确保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第44(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和第45(在醉酒或毒品的影响下掌管车辆)条文在这事故中,获得充分的援用和执行。
“这些法令是在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于2020年任期时修正,目的是通过加重刑罚和罚款,严惩因醉酒或毒品造成交通事故的人士。
“在刑罚上,已从原来的最高15年监禁增加至20年,罚款也从最高6000令吉提高至15万令吉。有关的修正也区分出酒驾导致交通事故与因酒驾导致死亡的刑罚。”
他也敦促政府必须通过教育、宣导和醒觉运动,提高国人的意识,以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
“因此,现任政府必须延续前任政府的努力,尤其是加强公众的交通法规的宣导。这类活动也应该深入校园,培育学生为具备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富有责任感的一代,让他们长大后成为奉公守法的驾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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